退休後就業
在退休後從事政府以外的工作,不但可使生活有所寄託,更可以獲得額外收入。
勞工處就業科的就業中心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服務。每間就業中心均設有專櫃為50歲或以上的求職人士提供服務。
假如退休公務員需要使用這項服務,請與就近的勞工處辦事處聯絡;亦可致電勞工處的熱線2591 1318或電郵: esd-enquiry@labour.gov.hk查詢。此外,你亦可瀏覽勞工處的互動就業服務網頁,查詢有關資料。
首長級公務員(不論其聘用條款)及按可享退休金條款退休的非首長級公務員,如在離職前休假期間及/或離開政府後的指定期間內從事外間工作,均須事先得到批准。詳情請瀏覽“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內停止政府職務後從事外間工作一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