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
[圖像版本] [English] [搜尋]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最新消息]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局長給同事的信] [公務員體制改革] [施政綱領] [招聘事宜]
招 聘 事 宜 >>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學 位 / 專 業 程 度 職 系 )(以 下 簡 稱 基 本 法 測 試 )
下 一 次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下 一 次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將 於 2010 年 10 月 2 日 及 9 日 在 香 港 舉 行 。 於 香 港 舉 行 上 述 考 試 的 申 請 已 在 2010 年 8 月 12 日 下 午 5 時 ( 香 港 時 間 ) 截 止 。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會 按 申 請 人 選 擇 應 考 的 試 卷 , 安 排 合 資 格 的 申 請 人 於 上 述 考 試 日 期 的 其 中 一 日 應 考 。 更 改 考 試 日 期 / 試 場 的 要 求 將 不 獲 處 理 。 有 關 編 排 不 同 組 別 的 考 生 在 上 述 日 期 應 考 的 安 排 將 於 2010 年 9 月 上 旬 在 本 網 頁 內 公 布 。 根 據 將 於 9 月 上 旬 在 本 網 頁 公 布 的 安 排 而 被 編 排 在 2010 年 10 月 2 日 應 考 的 申 請 人 , 如 在 2010 年 9 月 25 日 仍 未 收 到 考 生 邀 請 信 , 須 立 即 致 電 2537 6429 或 電 郵 至 csbcseu@csb.gov.hk 與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聯 絡 。 而 被 編 排 在 2010 年 10 月 9 日 應 考 的 申 請 人 如 在 2010 年 10 月 2 日 仍 未 收 到 考 生 邀 請 信 , 須 立 即 致 電 或 以 電 郵 方 式 與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聯 絡 。 為 方 便 在 香 港 以 外 地 區 升 學 或 居 住 的 考 生 , 上 述 考 試 亦 會 於 2010 年 12 月 4 日 在 七 個 香 港 以 外 的 城 市 舉 行 , 包 括 北 京 、 倫 敦 、 三 藩 市 、 紐 約 、 多 倫 多 、 溫 哥 華 及 悉 尼 。 於 香 港 以 外 舉 行 的 考 試 申 請 日 期 由 2010 年 9 月 14 日 起 至 27 日 止 。 有 關 申 請 詳 情 及 網 上 申 請 系 統 將 於 2010 年 9 月 14 日 至 27 日 上 載 本 網 頁 。
申 請 人 只 可 選 擇 在 香 港 或 香 港 以 外 的 其 中 一 個 城 市 參 加 是 次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 已 於 2010 年 7 月 / 8 月 申 請 在 香 港 應 考 的 人 士 將 不 獲 准 再 申 請 在 香 港 以 外 應 考 。 請 不 時 瀏 覽 本 網 頁 , 以 獲 取 最 新 消 息 。 如 有 查 詢 , 可 致 電 2537 6429 、 電 郵 至 csbcseu@csb.gov.hk 或 致 函 香 港 中 環 下 亞 厘 畢 道 中 區 政 府 合 署 中 座 7 樓 707 室 與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聯 絡 。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包 括 三 張 各 為 45 分 鐘 的 多 項 選 擇 題 試 卷 , 分 別 是 英 文 運 用 、 中 文 運 用 和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 目 的 是 評 核 考 生 的 英 、 中 語 文 能 力 及 推 理 能 力 。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成 績 分 為 二 級 、 一 級 或 不 及 格 , 並 以 二 級 為 最 高 等 級 ; 而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的 成 績 則 分 為 及 格 或 不 及 格 。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二 級 及 一 級 成 績 和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的 及 格 成 績 永 久 有 效 。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英 語 運 用 科 或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 C 級 或 以 上 成 績 會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二 級 成 績 。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中 國 語 文 及 文 化 、 中 國 語 言 文 學 或 中 國 語 文 科 C 級 或 以 上 成 績 會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二 級 成 績 。 持 有 上 述 成 績 的 申 請 人 , 將 不 會 被 安 排 應 考 英 文 運 用 及 / 或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英 語 運 用 科 或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 D 級 成 績 會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一 級 成 績 。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中 國 語 文 及 文 化 、 中 國 語 言 文 學 或 中 國 語 文 科 D 級 成 績 會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一 級 成 績 。 持 有 上 述 成 績 的 申 請 人 , 可 因 應 有 意 投 考 的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要 求 , 決 定 是 否 需 要 報 考 英 文 運 用 及 / 或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 術 模 式 整 體 分 級 取 得 6.5 或 以 上 , 並 在 同 一 次 考 試 中 各 項 個 別 分 級 取 得 不 低 於 6 的 人 士 , 在 考 試 成 績 的 兩 年 有 效 期 內 , 其 IELTS 成 績 可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二 級 成 績 。 持 有 上 述 成 績 的 申 請 人 , 可 據 此 決 定 是 否 需 要 報 考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與 公 務 員 招 聘 應 徵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人 士 , 須 在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的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兩 張 試 卷 取 得 二 級 或 一 級 成 績 , 以 符 合 有 關 職 位 的 一 般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個 別 進 行 招 聘 的 職 系 / 部 門 會 於 招 聘 廣 告 中 列 明 有 關 職 位 在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所 需 的 成 績 。 在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取 得 二 級 成 績 的 應 徵 者 , 會 被 視 為 已 符 合 所 有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職 系 的 一 般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部 分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要 求 應 徵 者 除 具 備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所 需 成 績 外 , 亦 須 在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中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
部 分 公 務 員 職 系( 如 紀 律 部 隊 職 系 )會 按 受 聘 者 的 學 歷 給 予 不 同 的 入 職 起 薪 點 。 未 具 備 所 需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的 學 位 持 有 人 仍 可 申 請 這 些 職 位 , 但 不 能 獲 得 學 位 持 有 人 的 起 薪 點 。
除 非 有 關 招 聘 廣 告 另 有 訂 明 , 有 意 投 考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人 士 , 應 先 取 得 所 需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 申 請 人 可 報 考 全 部 、 任 何 一 張 或 任 何 組 合 的 試 卷 。 申 請 人 應 先 確 定 擬 投 考 職 位 的 要 求 及 被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的 其 他 考 試 成 績 , 以 決 定 所 需 報 考 的 試 卷 。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與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招 聘 程 序 是 分 開 進 行 的 。 有 意 投 考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人 士 , 應 直 接 向 進 行 招 聘 的 職 系 / 部 門 提 交 職 位 申 請 。 取 得 所 需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並 不 代 表 考 生 已 完 全 符 合 任 何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入 職 要 求 。 進 行 招 聘 的 職 系 / 部 門 會 核 實 職 位 申 請 人 的 學 歷 及 / 或 專 業 資 格 , 並 可 能 在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外 , 另 設 其 他 考 試 / 面 試 。
基 本 法 測 試 基 本 法 測 試 是 一 張 設 有 中 英 文 版 本 的 多 項 選 擇 題 試 卷 , 目 的 是 評 核 考 生 的 《 基 本 法 》 知 識 。 全 卷 共 15 題 , 考 生 須 於 20 分 鐘 內 完 成 。 基 本 法 測 試 並 無 設 定 及 格 分 數 , 滿 分 為 100 分 。 基 本 法 測 試 與 公 務 員 招 聘 為 提 高 大 眾 對《 基 本 法 》的 認 知 和 在 社 區 推 廣 學 習 《 基 本 法 》的 風 氣 , 所 有 申 請 公 務 員 職 位 空 缺 的 應 徵 者 , 均 須 接 受 《 基 本 法 》 知 識 測 試 。 應 徵 者 在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表 現 , 不 會 影 響 其 申 請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資 格 , 但 會 被 用 作 評 核 其 整 體 表 現 的 其 中 一 個 考 慮 因 素 。 原 則 上 , 考 生 的 學 歷 、 經 驗 和 才 能 仍 然 是 考 慮 其 是 否 適 合 被 聘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成 績 永 久 有 效 。 考 生 可 選 擇 再 次 申 請 參 加 下 一 輪 基 本 法 測 試 。 基 本 法 測 試 與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招 聘 程 序 是 分 開 進 行 的 。 取 得 基 本 法 測 試 成 績 並 不 代 表 考 生 已 完 全 符 合 任 何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入 職 要 求 。
服 務 承 諾
服 務 目 標 查 詢 已 於 2010 年 7 月 / 8 月 申 請 在 香 港 應 考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人 士 , 應 細 閱 「 申 請 人 須 知 」 及 「 常 見 問 題 」 , 以 獲 取 更 多 資 料 。 有 意 於 香 港 以 外 城 市 應 考 上 述 考 試 的 人 士 , 應 細 閱 「 常 見 問 題 」 , 以 獲 取 更 多 資 料 。 如 有 查 詢 , 可 致 電 (852) 2537 6429 、 電 郵 至 csbcseu@csb.gov.hk 或 致 函 香 港 中 環 下 亞 厘 畢 道 中 區 政 府 合 署 中 座 7 樓 707 室 與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聯 絡 。
|
| [ 返 回 ] | [ 上 一 頁 ] | [ 返 回 頁 首 ] |
此頁完結
[主頁]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招聘事宜] [局長給同事的信] [施政綱領] [公務員體制改革] [活動快訊] [新聞資訊] [刊物] [職業安全與健康] [職系管理] [公務員易學網] [統計數字] [退休公務員專欄] [公開資料] [招標公告] [電子心意卡及熒幕保護] [相關網址]
2005 版權 |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