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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主 任 職 系

入 職 條 件

行 政 主 任 的 基 本 入 職 條 件 如 下 :

  • 持 有 香 港 任 何 一 所 大 學 頒 授 的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備 同 等 學 歷 ; 及

  • 在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試 卷 考 獲 及 格 成 績 ; 及

  • 通 曉 中 、 英 文 。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語 文 能 力 的 要 求,即 在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兩 份 語 文 試 卷 ( 中 文 運 用 及 英 文 運 用 ) 取 得 二 級 成 績 ( 或 具 備 同 等 成 績 ) 。 

( 註 : 申 請 人 須 在 招 聘 考 試 中 考 獲 及 格 成 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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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修訂日期 :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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