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 – 服務承諾
服務表現的檢討 (2010-11)
(I) 向公眾提供的服務
考試前12個曆日
考試後的一個月內
100%
(II) 向政府各局/部門提供的內部服務
三個星期
四個星期
兩個星期
九個工作日內處理90%的個案
96.4%
96.2%
98.8%
九個工作日
四個工作日
四個星期內處理80%的個案
97%
(i) 100%
(ii) 100%
十個工作日
五個工作日
開會當日
八個星期
截止提名之前四個星期
開課前兩個星期
在五級計分制之下,80%課程獲80%學員評為“良”或“優”
在五級計分制之下,服務獲80%委託部門評為“非常滿意”或“完全滿意”
(III) 為前公務員提供的服務
80%個案在17個工作日內處理註
80%個案在28個工作日內處理註
2011-12年度作出的新服務承諾
* 處理一宗個案/要求所需的時間,由要求服務者交妥所有所需資料起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