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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禮物

聖誕剛過,春節馬上又到了。逢年過節,少不免送禮。美國作家歐亨利(O. Henry)的經典之作《聖誕禮物》(The Gift of the Magi)敍述了這樣一個故事:聖誕臨近,一對貧窮的年輕夫婦為了送禮物給對方,一個剪掉秀髮,換成金錶鏈送予夫君;一個變賣家傳金錶,買下愛妻念念不忘的髮飾。陰差陽錯下,兩人得物無所用。雖然如此,歐亨利卻認為他們深諳送禮之道,智慧之高堪比東方三博士。

《聖誕禮物》寫於一九零五年,故事中那對小夫妻假若生活在百多年後的今天,即使智慧再高,買禮物的煩惱也只會有增無減。今時今日,夫妻互送禮物的日子可不止於聖誕節。相識邂逅、表白定情、結婚周年……值得紀念的日子不勝枚舉。香港作家朱少璋冷眼旁觀,在〈發展感情這回傻事〉一文寫道:“有了這批‘紀念日’作座標,感情就好像有了定點的發展根據和方向。”紀念日愈來愈受重視,甚至成為考驗雙方關係的小測大考。有些戀情才剛萌芽,便因某一方忘記紀念日而大大扣分;有一些岌岌可危的愛情,卻憑紀念日的名貴禮物勉強過關。

紀念日無禮不歡的現象並非戀人所獨有。現今社會,凡有節慶,似乎總要吃喝玩樂、互送禮物,才稱得上盡興。情人節紀念的是誰?聖誕節又有何意義?這些都在瘋狂的促銷搶購與熱鬧的觥籌交錯間一一被人遺忘,紀念日彷彿就是為了購物、送禮、享樂而生。教宗方濟各多次抨擊聖誕節過度商業化,呼籲世人回歸簡樸生活,把省下來的錢用來幫助有需要的人。對消費至上的節日文化同樣深惡痛絕的,還有提倡設立母親節的安娜 • 查維斯(Anna Jarvis)。

查維斯經歷喪母之痛後,決定達成母親的遺願:指定一個日子來紀念天下的母親,表揚她們的無私奉獻。經她多方奔走,美國終於在一九一四年把每年五月第二個星期天(最接近查維斯母親忌日的星期天)定為母親節。

查維斯離鄉工作,母女長期分隔兩地,全賴一紙家書聊訴思念之情。她深明紙短情長的道理,鼓勵人們在母親節當天親筆寫信,讚頌親恩。然而,當時大眾慶祝母親節,與其他節日一樣,總離不開消費。與其花時間寫信,何不乾脆購買賀卡,在預印的詞句旁邊簽名了事?查維斯批評道:“致送預印的賀卡,只代表你對為自己付出最多的人,連寫點東西的心思都沒有。”象徵母親節的白康乃馨平日乏人問津,但一到母親節,價格便會飆升。當白康乃馨供不應求,花商便聲稱白康乃馨只適合紀念去世的母親,若母親健在,應贈以紅康乃馨。母親節日益商業化,查維斯不禁慨歎:“母親節像聖誕等節慶一樣,淪為禮物日,帶來沉重壓力,人人大灑金錢,造成諸多浪費,實非我們所樂見。”

到了二十一世紀,消費主義愈演愈烈。不少人以為在父親節、母親節當天與父母一起上館子,送上名貴禮物,便是孝順;在紀念日、節慶送禮給親友,便能維繫感情。事實上,父母也許更渴望子女陪伴左右;收禮者則為回禮費煞思量,最後人人家中都多了一些棄之可惜的無用之物。

難道表達心意一定得花錢嗎?翻譯家鄭振鐸種了兩株石榴樹,趁果實尚未熟透,用小刀刻上親友和鄰家孩子的名字。果子成熟後,他會找個星期天把孩子叫來,分發石榴,和他們一起玩遊戲、說故事。原本平平無奇的星期天,從此變成大家翹首以待的“石榴節”,永誌在這些孩子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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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原是年曆上一個平常日子,因記掛惦念而變得意義非凡;禮物本是生活中一件尋常物事,因濃情厚意而變得彌足珍貴。對《聖誕禮物》中那兩口子來說,儘管錶鏈和髮飾失去了實際功用,卻給予他倆攜手面對困難的勇氣和希望。千里送鵝毛,禮輕情意重。只要贈物之人情真意切,哪怕微薄平凡如一顆石榴,已是最好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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