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政府致力推動政府治理體系改革,強化管治效能;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之下,我們建立了以結果為目標的政府。與此同時,我們一直建構公務員積極有為、勇於擔當和盡忠竭誠的文化。在本屆政府的首三年,我們已更新了《公務員守則》以凸顯公務員團隊須共同恪守的十二項信念;建立了全政府動員機制以增強政府快速應變能力;更進一步加強賞罰分明的公務員管理制度。
在《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政府效率排名世界第二,這是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施政成效和公務員的效率和效能的一大肯定。公務員一直有優秀的專業能力,加上與時並進的培訓,我有信心我們會日益進步。除了個人要不懈地努力外,部門的管理也需不斷強化,讓個人的能力可以在有效的組織裏得到最好的發揮。《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稱「責任制」)和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就是在強化部門管理的道路上更進一步。
建立「責任制」的正面意義在於明確和制度化部門首長在積極領導、持續提升部門績效方面的角色和責任。部門首長是部門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在部門建立積極有為的組織文化,在不同層級建立合適的授權、監督和管理機制,從而對部門進行有效的督導,以便預防或及早發現並解決問題。部門首長亦應領導部門進行嚴格和有效的人事和財務管理、制訂各項風險管理和應急計劃,以及建立制度收集來自主要內部和外部持份者的回饋意見。
我們今天已就「責任制」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下稱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闡明「責任制」的理念,以及擬議《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下稱《調查規例》)賦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在「責任制」下進行第二級調查的要點。我們的目標是二零二六年四月底徵詢立法會事務委員會,繼而在本年六月向立法會提交《調查規例》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預計立法工作會在十月或之前完成。然而,調查機制只是「責任制」一個「備用」的部分,如果部門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成效,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嚴重問題應可避免,調查機制也不需要啟動。
雖然「責任制」強調部門首長及部門高層人員的管理責任,但管理必須層級式去做,我希望所有負有管理責任的同事,由高層至最前線的管理、監督人員,都盡心協力根據部門的操作規程、常設指示、內部規則和程序做好自己範圍內的管理工作,上下一心,推動和實現整個部門發揮有效運作。
緊接在未來數月,我們會陸續推出措施,強化公務員的評核機制以更清晰地分辨員工的工作表現水平。建立「責任制」和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兩者是相輔相成,目的是進一步鞏固公務員以民為本的服務文化,建構公務員積極為市民做實事、謀福祉的精神面貌。這兩項措施結合起來,是驅動公務員完善和進步的動力。
公務員盡職履責、績效問責是基本要求。我們要建設一支高效專業、竭力為民服務的公務員隊伍,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及效能,關鍵是要更好實踐以民為本、勇於擔當的理念。具體來說,公務員須要有同理心,亦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事不避難,積極進取,做好溝通,才可真正做到急民所急,更好回應社會期望。
我期待各級公務員均能支持和配合「責任制」和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的落實,繼續精益求精,全力支持行政長官施政,為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做好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積極服務市民,為國家、為香港的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