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明日起接受申請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將於二○○八年十月四日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二日)起報名參加。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就讀或居住的人士應考,是次考試亦會於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另外七個城市舉行,即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和悉尼。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特區政府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招聘有關職位時,符合應徵資格。
此外,申請二○○八年九月一日起公布的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須參加基本法測試。應徵者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申請參加綜合招聘考試的考生亦可申請應考基本法測試。
持有大學學位或專業資格,或將於二○○八至○九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有意報考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CSB31(8/2008))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任何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勞工處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必須於二○○八年八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書。
有關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更多詳情,將於明日起上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如有查詢,可致電2537 6429或電郵至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二○○八年八月一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