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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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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事項
對殘疾考生的安排
殘疾考生應在申請表上列明其殘疾情況,以便預先作出適當的安排。
特別的安排包括提供泊車位、放大試卷及提供失明人士凸字機等。
就公務員考試組舉辦的考試,考試組會在考試前聯絡表示需要特別考試安排的殘疾考生,以了解他們所需要的安排。
如有查詢,考生可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電話:2537 6429,傳真:2877 9045,電郵:
csbcseu@csb.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