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新的一年,首先祝大家新年進步,事事順利!
剛過去的二零一四年,公務員隊伍經歷了種種挑戰,特別是持續兩個多月的「佔領行動」,使不少同事面對極為艱巨的工作環境。然而,全體公務員無懼挑戰,繼續緊守崗位,不屈不撓,上下一心,以專業態度竭誠服務市民。對於大家的努力,行政長官深表欣賞,並轉達了中央的讚許。
二零一四年有一項未完成的工作,是我和全體同事都十分關心的,那就是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的公務員薪酬調整。大家都知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的會議上就有關事宜作出決定(註)。薪酬調整建議原定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會議上討論。可是,直至今日,財委會仍未審議這個項目。我想藉此機會再向各位保證,不論財委會何時審議薪酬調整建議,一俟財委會通過建議,我們會立即作出安排,按照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調整公務員薪酬及補發薪金,並追溯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資助機構的資助金,亦會作出相應調整和追溯安排。目前,我們正繼續努力爭取盡快通過有關建議。
公務員隊伍是維持香港有效管治和社會穩定的中流砥柱。有效管治建基於我們的共同信念,包括堅守法治、政治中立、誠實可信、廉潔守正、行事客觀、不偏不倚、盡忠職守、專業勤奮,以及對所作決定和行動負責。我深信各位同事會繼續秉持這些共同信念,勇敢面對新一年的挑戰和任務。我有信心大家會一如以往,團結一致,維持政府高效運作。
在大家邁步踏入新一年之際,讓我再次祝願各位和家人生活愉快、身體健康!
註︰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的會議上決定,公務員薪酬應調整如下:
(a) 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加薪4.71%;以及
(b) 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5.96%。
當局亦決定,上述薪酬調整的生效日期追溯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