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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語 文 主 任 、 即 時 傳 譯 主 任 及 繕 校 員 職 系

架 構 及 編 制

法 定 語 文 事 務 部 負 責 管 理 法 定 語 文 主 任 、 即 時 傳 譯 主 任 和 繕 校 員 三 個 職 系 。 這 三 個 職 系 於 二 零 一 一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編 制 如 下 :

法 定 語 文 主 任 職 系

職 級 職 位 數 目
首 席 法 定 語 文 主 任

1

總 法 定 語 文 主 任

20

高 級 法 定 語 文 主 任

96

一 級 法 定 語 文 主 任

195

二 級 法 定 語 文 主 任

137

總 數

449

即 時 傳 譯 主 任 職 系

職 級 職 位 數 目
總 即 時 傳 譯 主 任

2

即 時 傳 譯 主 任

11

總 數

13

繕 校 員 職 系

職 級 職 位 數 目
高 級 繕 校 員

21

繕 校 員

151

總 數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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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修訂日期 :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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