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各部分已討論過,管理人員可採用一些最有效的方法去激勵員工,包括讚賞、嘉許、給予積極意見、轉達較高級管理人員的意見、以及讓員工知道某項值得表揚的工作及╱或成果由哪些員工負責。員工往往只體驗到“因犯錯而作出的管理”,亦即上司大多是在認為他們犯錯而須加以糾正或處罰時才會給予意見。
如員工覺得他們的決定普遍獲得支持,並在真正犯錯時會獲得適當指導,他們便會更為積極進取而且充滿自信,並願意承擔職責和作出決定。
如果員工清楚知道上司對他們的期望,知道自己受到重視和信任,並會獲得鼓勵和激勵,他們便會全力以赴,盡心工作。
在計劃如何激勵員工時,可考慮以下各點︰
評估員工獲得激勵的程度;觀察他們是否有失去工作動力的特徵。
如果問題嚴重,應與上司討論,並決定應該採取什麼行動。
上文第4部分討論到的個人激勵方法是否已經適當應用。
如果察覺到不單是個別人員而是全組人員都有這些特徵,應集合全組人員一起討論。
與其他管理人員分享成功的經驗,並鼓勵他們盡力而為。
|
訂定本身的員工激勵計劃
|